济南潮湿环境拆除
发布者:创始人 发布日期:2026-02-04
济南地区潮湿环境拆除工程,应着重围绕防水排水、防滑防触电、结构稳定及环保控制等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方案,确保在雨季、地下室、卫生间等潮湿工况下安全有效施工,具体如下:
一、防水排水与作业面干燥处理
拆除前整体检查场地排水系统,疏通排水沟、集水井,确保雨水及时排出;地下室、卫生间等潮湿区域采用水泵抽排积水,作业面铺设防滑钢板或碎石垫层,防止机械打滑。拆除过程中遇降雨立即停止作业,覆盖防水布保护保留结构,待作业面干燥后方可恢复施工。
二、防滑防触电与临时用电安全
潮湿环境拆除优先选用液压破碎锤、低转速电锤等设备,减少机械振动;作业面铺设防滑垫或撒布砂石,操作人员穿戴防滑鞋、绝缘手套。临时用电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,配电箱进出线口采用防水胶泥封堵,每日开工前检测线路绝缘电阻(≥1MΩ),潮湿区域照明电压不超过36V,特殊部位不超过12V,严禁带电明露作业。
三、结构稳定与分段拆除控制
潮湿环境下墙体、基础易因渗水软化,拆除前采用湿度检测仪确认含水率,超过15%时先采取烘干或防潮膜隔离措施。遵循“自上而下、分段分层”原则,单次拆除高度不超过1.5m,宽度不超过0.8m,保留底部20cm人工剔凿;承重构件拆除后对保留结构进行回弹检测,强度不低于设计值的85%,并持续监测沉降和倾斜,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加固。
四、扬尘控制与环保管理
潮湿环境拆除采用湿法作业,拆除前30分钟启动喷淋系统,作业中每小时洒水一次,保持空气湿度≥60%,粉尘浓度控制在0.5mg/m³以下。建筑垃圾装车前喷水降尘,运输车辆覆盖篷布,出场前经洗车平台冲洗轮胎;夜间22:00至次日6:00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,确需连续作业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设置降噪屏。拆除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,恢复排水系统,确保无积水。